日前,晋州市公安局晋州镇派出所通过河石输油管道石家庄炼油厂管子站获悉,晋州市十里埔村村南有50余户农民因在责任田上改种葡萄,可能影响输油管道安全,与管子站工作人员发生矛盾,双方情绪激动,因涉及人员多,局面随时都有可能失控酿成群体性事件。
民警赶到事发地,了解得知,村民改种葡萄,涉及输油管线所经地约120米,因村民的行为可能会影响河石输油管道安全,双方互不相让。民警在掌握情况后,待双方情绪稳定后,由双方各推举两名代表来协商此事,民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和对法律条文的讲解,最终使50余户村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当日晚10时许,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合解协议。至此,这起由涉油矛盾引发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牛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