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石强 赵利民)近日,隆尧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了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前,大队对参加整治行动的民警、辅警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对现场查处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辆,进行准确登记规范停放,对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法予以处罚,切实形成“查扣一辆,威慑一片”的严管态势。到目前,该大队共查处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21起,教育交通违法行为人100余名,有力震慑了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
交警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车辆凡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无论是燃油还是电动,均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