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增金 杨续播)晋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求,做到早部署、严把关、重效果,连续两年在石家庄市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工作中取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的好成绩。
建章立制规范评查工作。该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则》《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评查工作在检察长统一领导下开展,评查人员由过去单一的案管部门调整为所有员额检察官,抽查方式由随机抽查调整为每位检察官每年抽查案件数不低于办案数的5%,重点对公诉、侦监、未检等部门涉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类案件卷宗评查的范围、时间、评查方式、评查案件比例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
多项评查方式深化监督。该院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中的纠错、问责、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将所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所有员额检察官参与评查工作,确保评查案件全覆盖、员额检察官全参与。二是案管办对案件评查情况专门建立检察官案件质量档案,做到“一员一档”,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后整改情况及时记录。三是采取多种方式,有效提高评查效果和效率。四是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评查重点,将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撤回抗诉、绝对不诉、诉判不一等容易出现实体问题的案件作为评查的重点,逐月进行专项评查,从中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得到提高。
建立动态考评及时整改。建立院领导、部门主管、具体责任人三级责任联动机制,强调评查问题从“互留情面”转变为“真刀真枪”。案管办认真归纳每名员额检察官所办结案件问题,及时收集、集中统计、分类整理,将发现的问题科学汇总。对于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体检察官沟通会上进行通报和强调,同时要求办案人依照《案件评查表》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逐案填写《案件评查整改反馈表》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结果及时利用工作内网、微信群和案件核查微信群加以提醒、提出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案件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实现层层重视、层层监督、层层落实。
运用评查结果提质增效。根据评查结果形成评查通报,对于普遍多发问题督促办案部门深入分析,拿出整改意见;对反复发生的问题,由分管院领导对办案人谈话提醒,督促其增强责任心;对评查中发现的办案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加强针对性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进一步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能。同时,把评查结果作为员额检察官落实司法责任制、个人工作绩效考核、晋职晋级的重要标准。对于评查中发现员额检察官办案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