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9日讯 (记者 郑伟)记者从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督察执法,突出考核问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察执法,组织对散煤复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持续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累计检查企业10万余家次,查处并督促整改涉气环境问题5.8万多个,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对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和定点帮扶交办我省的5686个问题,督导各地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我省突出考核问责。对2018年度考核优秀的衡水等9个市和沽源县等10个县给予总计9800万元资金奖励。对未完成2018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排名全省后三位的唐县、顺平县、滦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2018年至2019年秋冬季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问题突出的保定市、廊坊市和定州市,(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