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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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调研组到衡水调研法治乡村创建工作时提出
挖掘潜能提炼经验 深化法治乡村创建

    本报讯 (孙永巍)11月5日至6日,省司法厅副厅长罗强带队到衡水市阜城县、饶阳县调研法治乡村创建工作,并提出要进一步挖掘潜能、提炼经验,深化法治乡村创建。

    在阜城县,调研组先后到阜城县蒋坊乡邓屯村、建桥乡建阳村、城关镇冯塔头村实地了解各村法治创建情况。调研组指出,阜城县细化拓展了“五个一”创建指导标准,形成了“七个一”法治乡村创建标准,为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提供了遵循,希望进一步挖掘潜能,打造更具阜城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

    在饶阳县,调研组先后到饶阳县王同岳镇张口村、王同岳村、县经济开发区白池村、大尹村镇、留楚乡北善旺村、南善旺村实地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后,调研组指出,饶阳县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探索出了法治乡村建设“十个一”创建标准,打造了一大批富有饶阳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乡村建设形成了规模效应,很有典型意义,希望再深入提炼工作经验,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乡村建设品牌。

    调研中,调研组通过认真听取各村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仔细查阅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并同村两委干部、村民、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进行深入交流,对衡水市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有了深入了解。调研组指出,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衡水市总结了法治乡村创建“五个一”指导标准,较好地规范和推动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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