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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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因琐事大打出手 一方住院一方被刑拘

    □ 广木 柳毅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相互照应,相互包容,不能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不断,大打出手,伤了和气不说,甚者触犯法律。这不,饶阳的两个妇女因为一点小事打架,结果一个住院一个被刑拘。

    9月19日下午6时,饶阳县五公镇某村的张某和邻居李某在巷子里打了起来。二人尽管都50多岁了,可动起手来毫不含糊,只见二人相互扯着对方头发,互相掐着不松手 。吵骂声惊动了周围的村民,大家赶紧上前劝阻,并报了警,双方这才停了手。

    到底是什么事让两人当街打架?民警经调查得知:当日傍晚,李某将洗衣水泼倒在了门口的巷子里,邻居张某路过时差点踩了水,随后骂了一句,这话正巧让院子里的李某听见了。等张某摘完菜原路返回时,李某站在家门口带着骂腔大声喊孩子回来吃饭。

    二人平时就互相看着不顺眼,这下导火索彻底点着了。张某认为李某是指桑骂槐,李某认为张某故意挑事,二人从互相数落变成高声叫骂,继而又演变成动手厮打……最终李某因右手骨折受伤住院。

    11月4日,民警调查取证后,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饶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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