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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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郭瑞兰、高金宝: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判决结果如下:“由被告郭瑞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0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被告高金宝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824民初24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春平、张铁辉: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判决结果如下:“由被告李春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000.00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824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大名县嘉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苑立雷: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霍晓鹏、赵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牛海永: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公告

    邯郸市邯山区夏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菲、王兆宇、许慧、杜石头与邯郸市邯山区夏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邯山劳人仲案[2019]第123-1号、第123-2号、第123-3号、第123-4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邯郸市陵园路58号邯山区政府综合楼西院)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邯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0—3120670  0310-3128580

    邯郸市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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