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王洪根、尹爱静:
本院受理王洪帅与王洪根、尹爱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时子曦:
本院受理张志新诉你与乞淑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581民初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北环汽车救援服务中心、张立洁、李建夫:
本院受理原告刘联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564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嘉铄、祁路、李赛博: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众投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柴胜青、陈立辉:
本院受理原告平贞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周俊玲、王海军、孟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庞玉艳、金江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4543、454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义:
本会受理的刘圆与你(李义,130926199004252436)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沧仲裁泊字第0099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沧州仲裁委员会泊头办事处(泊头市解放西路移动公司对面,电话0317-8180803)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沧州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