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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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司法局创新社矫工作方法
调动社矫人员积极性 变“要我改造”为“我要改造”

    本报讯 (董立静)为使社区矫正人员对自己的意识和行为进行自我认知、自我控制,从而顺利回归社会,今年以来,临西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四种意识”(悔罪改过意识、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行为自律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该局各司法所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和个别谈心,使社区矫正人员明确自身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给社会、他人、家庭带来的伤害,从而让其正确对待自己的过去和将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各司法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强化法律法规及良好道德观的教育,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观念。

    为让社区矫正人员学会感恩,增强回报社会的责任意识,各司法所经常性地组织他们参加公益劳动,让他们从帮助别人、奉献社会当中获得自我认同感,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

    同时,各司法所让社区矫正人员正确认识社区矫正是使其反思自己、改正自己的过程,努力消除其内心对抗矫正或自暴自弃的情绪,调动其积极性,变“要我改造”为“我要改造”,逐步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发自内心的自我控制、自我监管,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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