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东海
驾驶人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本应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却心存侥幸,用捡来的驾驶证依然开车上路,被交警查个正着。
10月30日晚8时许,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三中队按照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在九河大街与西仓路交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轿车。在进行拦截后,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信息显示王某某系石家庄市某区人。通过比对,该驾驶人和驾照上王某某相貌相似,只是本人比照片略胖。驾驶人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无法提供其本人及所驾驶车辆的相关证件。该车未悬挂号牌,这也让执勤民警心生警觉。详细看了其驾驶证后,民警发现其证是刚换不久,胖瘦差距明显超出短时间巨变范围,多次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无果后,通过公安交管人脸识别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发现其驾驶证处于被吊销状态。
经查,该驾驶人张某于2018年7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所出示的驾照是其捡来的。因捡到的驾照照片与其本人相貌相似,就心存侥幸,张某认为其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查到,偷偷开车上路不会有事,没想到被心细的交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在调查取证和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据相关法律对驾驶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等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