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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孙德刚
10月30日14时许,廊坊交警一大队交警查获一名驾驶证被吊销仍开车的驾驶员,对其处以15日拘留,罚款1000元。
当日,廊坊交警一大队交警在市区永兴路附近查处交通违法时,发现后方一辆正在排队等待检查的银色轿车内,驾驶员正与车上人员互换座位,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对该车上人员进行检查。当交警询问驾驶员有效证件时,驾驶员自称驾驶证忘带了,没有记住身份证号。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定后,排除其酒驾嫌疑,因驾驶员无法提供身份证信息,交警将其带回做进一步检查。
经查,驾驶员李某曾在2018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依法吊销,现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二类机动车。李某交代,他和同事开车从北京大兴来到廊坊,要去廊坊市区爱民道附近办事,遇到前方交警查车有些心虚,赶忙就在车内和同事换了位置,没想到在换座的过程中被执勤交警发现。交警对李某和同行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李某进行处罚。目前,李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二类机动车被处以15日拘留,罚款1000元。
图为违法司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