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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韩素辉与李晓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2月1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李晓强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308号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B1-7号商住楼3单元15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韩素辉与李晓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2月1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李晓强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珠江大道26号弘达明尚小区商业办公楼01单元1702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孔维兵与林英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委托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五洲天地7号楼1单元26层01号房屋(电梯层2801号),无房产证。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林英辉

    拍卖机构: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2月3日上午10时。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311-88706067

    享有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联系。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邢策: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们邮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校君、杨惠英、石家庄市伯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张帅、刘二铭: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杭州临安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坤在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330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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