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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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法院速裁团队高效工作
一天巧解35户涉农纠纷案
法官耐心做当事人调解工作。

    本报讯 (张宝文)10月17日,乐亭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15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有效维护了35户桃农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7月至9月,赵某、张某二人合伙在乐亭县中堡镇某村的货栈收购鲜桃,尚欠桃农共计8.9万余元桃款。经多次催要,赵某、张某二人一直未给付,桃农纷纷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张某二人给付桃款并自起诉之日起支付利息。

    乐亭法院法官吕晓颖、万小红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调解工作,经调查发现被告为赵某、张某二人的案件共有15起,其中4起已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尚有11起涉及31户桃农的案件处在诉前调解阶段。

    两位法官深入了解得知,因桃款已经拖欠一年多,桃农们急于索要桃款情绪激动,而二被告之所以没有支付桃款,是因为收购鲜桃的客商未支付其桃款,加之今年鲜桃销售形势不好,所以手头没钱,想支付也没有办法。

    在全面掌握纠纷事实的基础上,两位承办法官联合发力,分头分批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方面积极安抚桃农情绪,另一方面对二被告释法明理,阐明利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努力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二被告表示他们将上游客商起诉,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希望桃农们宽容些时日,35位桃农对二被告的处境表示理解。

    在两位承办法官的调解下,35位桃农和二被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二被告于2019年底前给付一半桃款,剩余桃款于2020年3月底前付清,如果未按时给付,则自2018年9月1日起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

    当日,涉及35户桃农切身利益的15起鲜桃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妥善化解。两位法官的工作及时有效维护了农民利益,获得了35户桃农的拍手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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