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蒙蒙)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把握矛盾纠纷发展与化解趋势,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辖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该法院坚持多元解纷工作,推动成立涵盖司法机关、行政主管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在内的综合性纠纷调处中心,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工,形成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解纷合力。全面深化制度创新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入相关调解、仲裁等机构,在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服务窗口,选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聚力党政、乡贤群众、人民调解、律师仲裁与法院司法相结合,积极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合理构建纠纷类型化处理机制,构建案件分流类型化,办案流程集约化,调解审判一体化处理机制,完善甄别分流机制、调解前置机制、实质化解机制。进一步明确适宜非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类型,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案件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化界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分流,以便使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选择适合自己解决纠纷的正确方式,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