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左添伟 王宝航 记者 陈兆扬)10月21日,一位沧州市民在路边捡到一个“警官证”,民警随后找到了失主,却将其拿下。
当晚6时许,沧州市巡警支队四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市内悦港城路口有人捡到一件衣服及一个证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报案人交给民警一件衣服和一个“人民警察证”。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警官证”制作工艺粗糙,疑似伪造。经进一步核查,最终确认该“警官证”是假的。
就在此时,附近一学校门口有人报警称衣服遗失。民警找到报警人金某后,对方称刚刚丢了一件黑色衣服。民警发现金某的名字与假警官证上面的名字一致。为稳住金某,民警告知他衣服已经被好心人捡到,但需要他一同到派出所进行登记才能领回。
等民警和金某来到派出所门口时,金某突然想起衣服内还有自己的假警官证,随即欲逃跑。早有准备的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在证据面前,金某承认自己不是警察,“警官证”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
目前,此案已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