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11时许,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205国道黑牛王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山东号牌货车突然停车,驾车人下车与副驾驶座上的中年男子互换位置。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查看,刚坐到驾驶座上的刘某持有驾驶证,具有驾驶货车的资格,而另一名男子李某经询问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了解得知,李某经常和刘某一起跑运输,时间长了,对驾驶技能也有所掌握,当天,过了盐山县城,心存侥幸的刘某便让李某替他驾驶货车,结果被执勤交警发现。刘某明知李某没有驾驶证却将车交给李某驾驶,按照有关规定,刘某被处以1500元罚款,吊销了驾驶证,李某因无证驾驶货车被处以1500元罚款。 (孟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