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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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高新区检察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对一名涉案大学生宣告不起诉

    本报讯  (姚志  甄文强)“感谢高新区检察院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谢谢检察官对我的关心和教导,我一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努力学习,将来服务社会。”这是日前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对一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后,被不起诉人李某的深情告白。

    李某来自农村,家境贫困,其母早年病逝,其父在外地打工。今年上半年的一天,李某在就学附近的保定某餐馆打临工时,与同事王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打斗中李某用碗将对方砸伤,致王某轻伤二级。

    该案件移送至保定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本着宽严相济、案结事了的原则,办案人给双方充足时间达成和解,但是一方因家庭困难赔偿能力有限,另一方怒气未消,刑事和解工作进入僵局状态。案件补充侦查重新起诉后,办案人员又主动与双方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李某父亲表示家庭困难赔不起、李某也受到伤害不应该赔对方,受害方则坚持不与对方见面和解。办案人并未气馁,因为“一诉了之”,李某的人生将会发生重大改变,被害人也得不到赔偿,旧的矛盾未解决,还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在高新区检察院领导的指导支持下,办案人驱车数十公里来到李某老家,找到村干部共同做李某父亲的思想工作,详细地向村干部和李某父亲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等司法政策。对被害一方,从社会调查得知其哥哥曾当过兵,让其哥哥帮助进行矛盾化解。

    为了促进事情的顺利解决,高新区检察院领导出面约见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多维度多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消除了矛盾和隔阂,最后达成和解。该案因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嫌疑人认罪认罚,经高新区检察院检委会决定,对李某作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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