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0月16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规范刑执检察监督体系建设

    □ 曹永军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司法治度的不断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在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刑事司法理念、司法资源和司法体制机制等主客观原因,当前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着实际监督效果不佳、监督措施不力等问题。为此,在新形势下应高度重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体系建设,使之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和发展,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一体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过立法,对刑事执行监督及责任追究予以规定,将监督程序、纠正违法效力等予以规范,使法律监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如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负责所有的刑罚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工作,建立权责统一、体系完整的执行格局。推动看守所中立化改革,实现侦查权和羁押权分离,将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剥离,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形成司法行政机关执行、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的刑事执行体系。

    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规范派驻检察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切实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实现“定编、定岗、定员”,调整派出院的内设机构和整合人力资源,在工作安排、经费使用、设备配置、干部调整、培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向派驻检察室建设倾斜。实行同级派驻、对等监督,提高监督力度。

    赋予刑事执行监督强制力,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活动的随时介入权、对违法行为的具体调查权、随时约谈在押人员权。赋予检察机关纠正违法意见一定的强制力,刑事执行机关应当在接到检察机关纠正违法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违法,并将纠正结果书面通知检察机关,若不服纠正违法意见的,可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请复议。上一级检察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下级检察机关和刑事执行机关执行。赋予检察机关随时介入和调查核实权,赋予检察机关提请惩戒权。

    延伸刑事执行监督触角。健全检察权运行模式,将巡视检察的范围扩大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所有领域,特别是将非监禁刑执行纳入巡视检察内容。扩大巡视检察的人员结构,选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巡视员,形成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其他社会公众力量参与的巡视检察制度。检察机关应当在巡视检察后对监管执法、人权保障情况出具报告,提出完善建议并交由责任单位整改,并将报告和整改情况向上级检察机关和人大常委会报告,从而实现对刑事执行权的强力约束。

    建立相互沟通联动机制。与法院建立法律文书移交备案、执行信息共享、执行变更通报制度,促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与公安机关建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报制度,拓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案件信息的来源。建立检察机关系统内部案件信息通报协作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工作联动协作机制,落实财产刑执行法律文书移交备案审查制度,实现在财产刑执行过程法院对财产刑的执行情况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之间的“无缝对接”,为执行监督提供信息来源。

    (作者系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s://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