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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辛集市政法机关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开展诉源治理,司法惠民,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幸福美好的生活。
□ 本报记者 张哲
1、诉源治理 开创矛盾化解新局面
近年来,辛集市人民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开创矛盾纠纷化解新局面。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努力在搭建“诉非衔接”平台上推出新举措
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与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法官调解的专业化和非诉调解的职业化。
结合“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实现案件诉前分流。当事人起诉的民商事纠纷,做到每案必“登”,确保进入法院的各类案件全程留痕。通过一次、二次、三次分流,将案件转至对应的调解机构处理。不宜分流的案件由诉调对接中心自行调解。截至目前,诉调对接中心共调解各类纠纷案件739件。
以诉调对接中心为枢纽,建立诉调对接长效工作机制。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对接,支持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调解组织依法开展行政和解、行政调解工作。实行“一法官联系一调解组织”,完善调解规则和对接程序。
发挥基层法庭职能作用
努力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取得新突破
依托乡镇法庭与当地综治中心,加强对接,统一各类调解组织之间、调解和速裁之间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推动各种社会解纷力量和司法资源全面对接、深度融合。
用活用好人民陪审员,广泛有效引导和吸收乡贤人士、热心村民作为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参与纠纷诉前化解。
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放大典型案例的教育引领作用,支持善行义举,推进移风易俗。
全面推进信息化平台应用
努力在提升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上展现新作为
根据“互联网+”战略要求,该市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运用,实现“诉非衔接”平台的互联网化、在线化、数据化。目前,在线调解各类纠纷117件。
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依托河北移动微法院平台网上立案611件,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应上尽上。
2、公益诉讼 辛集检察在行动
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努力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营造氛围 取得各方信任与支持
营造公益诉讼氛围。辛集市检察院专门召开“公益诉讼 我们在行动”新闻发布会,切实提升了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印制《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制作相关展板,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辛集检察”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2018年9月,辛集市检察院党组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市委领导专门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2018年11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辛集市检察院与市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
突出重点 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辛集市检察院在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纳污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相关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土地监管职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非法被占的未处理地块作出行政处罚,及时收缴罚款、滞纳金、复垦费共计人民币132万余元,并对非法挖损的土地进行治理修复。该案件被评为河北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辛集市检察院侦监部门在办理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发现王某每次供货均无随货通行票。对此,主办检察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药品经营监管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依法对其立案调查,依程序撤销了其GSP认证证书,关闭药房,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辛集市检察院共立案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6月,辛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滑俊杰所作的《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满意度测评获全票通过。
3、坚守初心 力争公安工作让群众满意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辛集市公安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着力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采取了一系列实际举措,实现了服务群众心贴心、零距离。
服务人民 只有更好
近年来,辛集市公安局先后在全局组织开展了“双创双服”活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落实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等工作,集中推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项措施和便民利民25项措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将涉及的48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导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最大限度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各窗口单位主动作为,户政窗口推出了“天天办、随时办”服务,延伸服务时间,随来随办,即时审批;出入境窗口推出了“文明出国温馨提示”服务;车驾管窗口推出了“超到期告知提醒”服务。
经纬交通 警在路上
辛集市公安局严打交通违法行为不手软。坚持不定期集中查处和日常分散查纠相结合,紧紧扭住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和问题易发时段,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采取错时上路、弹性上岗、机动巡逻等办法,严厉打击机动车套牌、假牌、挪用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人、车、物安全上路。
治超治违打响蓝天保卫战。积极配合交通运政部门实施流动执法、联合治超,整治超载超限行动,主动联合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推进重型柴油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狠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套提升。在健全完善市区道路交通标志、指路标牌、信号灯设备等安全设施的基础上,对主干街路的交通标线进行了重新施划,在市区主要路段增设了22台监控摄像装置。
文明交通宣传广泛而深入。持续开展综合纠处交通陋习“站高峰”整秩序专项行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下乡进村活动,深入运输企业、市区沿街门店、农村集市进行交通安全宣教培训。
绿水青山 责任在肩
辛集市公安局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清水蓝天”专项行动,联合环保部门执法200多次,出动警力600多人次,查扣各种涉案车辆31辆,侦办各类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19起,抓获嫌疑人177名,共侦办部督案件1起,省督案件3起。
2017年“7·28”投放危险物质案发生后,辛集市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在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线索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转战石家庄、廊坊多地,严密分析研判,一举打掉了以晋州市刘某、张某为首的18人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犯罪团伙,受到了省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4、司法惠民 建设法治乡村
为切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辛集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司法惠民 法治乡村”建设活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努力为繁荣美丽幸福辛集作出贡献。
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浓厚“法治”育民工作氛围
组建大普法工作队伍。充分整合机关、司法所、律师、法律服务者、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在各村、学校设置一名法治宣传员,构建全市“大普法”工作网络。深入推进“法律进农村”活动,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让群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获知法律常识。建立完善“法律志愿者”队伍,为农村贫困家庭和农民工、涉军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开展“重要节点”送法助民服务活动,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赶大集”等活动。实施“法润民心”工程,编辑印发《法润民心》系列宣传读物,把法律知识、法治意识送进千家万户,让更多市民感受到法润民心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打造辛集司法调解新名片
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交流座谈、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包括法律知识、案卷制作、人民调解技巧等日常工作必需的知识技能。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全市各村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证、徽章,细化调解程序、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台账、案卷等。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参与起草和审核工作,确保内容和制定程序合法。培树一批个人品牌调解室,重点发现优秀调解员,协助建立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出辛集司法调解新名片。
以复核工作为契机
全力推动各乡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与市民政局联合组织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辛集镇一街、天宫营乡王下村开展全面复核自查,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全力推动各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照4大项20小项创建标准,积极动员各村(社区)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看齐,争取利用两年时间,每个乡镇打造创建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