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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亮康复路
——唐山市路北区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侧记

    □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崔福震

    “整个展厅图文并茂,陈列了各种毒品模型以及吸毒工具,尤其是吸毒容貌变化体验系统视觉冲击那么强烈,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禁毒的重要性。”8月19日,在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社区禁毒(康复)中心参观的王先生感慨地说。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今年5月,在路北区禁毒委和路北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的推动下,区政府出资50余万元建成了有独立办公地点的300平方米的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及13个设置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部门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戒毒(康复)中心内设社戒社康办公室、禁毒教育展厅和教育培训室、尿检室、心理咨询室,并配备6名专职工作人员,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帮教救助服务。截至目前,戒毒(康复)中心共接收社区戒毒人员24人、社区康复人员11名。

    该中心的工作可以概括为“接返+检测+告诫+上门”。首先是及时与监管部门联系,在吸毒人员被释放当日由中心工作人员接回,签署社戒社康协议书、建立档案,随后送至户籍地工作站进行日常监管、谈心谈话,并定期结合辖区派出所进行尿检,实现了“出所即报到、报到即管控”。对于不配合谈话和尿检的人员,由工作站人员全程录像,到家中下发告诫书,经三次告诫仍不配合的,取消社戒社康状态,由中心进行动态临控,直至强制隔离戒毒。对于长期不在辖区的吸毒人员,采取预约时间、主动上门等方式,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中心成立至今,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覆盖面达到100%,建档率达到100%,报到率达到100%,出狱出所衔接率达到100%。今年以来,未出现脱管失控吸毒人员。

    为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该中心根据吸毒人员成瘾原因、个人性格、社会经历、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家庭情况等,建立专门康复档案和心理档案,制订具体的戒毒治疗、心理矫治、康复指导和人文关怀等计划措施,提高戒毒成效。同时,构建了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干部、(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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