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文利 陈伟 于淼)近日,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集中对5起认罪认罚案件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这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首批集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不起诉案件。
路南区检察院此次集中公开宣告的5起不起诉案件涉及被不起诉人8人,涉嫌罪名为交通肇事、轻伤害、盗窃等四类,犯罪事实清楚,犯罪情节轻微,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且上述被不起诉人已经跟被害人达成了和解,被害人的损失均已挽回。检察机关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被不起诉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教育、感化、挽救的条件,作不起诉处理更加有助于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宣告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进行训诫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分别听取了当事人、侦查机关、被不起诉人单位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被不起诉人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此次宣告使他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以及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今后将引以为戒,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据了解,今年以来路南区检察院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位居全省基层院前列。此次对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宣告,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有助于增进社会各界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了解与支持,从而达到刑罚教育、惩治和预防犯罪的目的,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