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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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要工资爬龙门吊 男子行为过激被拘留

    本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郄世民)如果合理合法讨要工资,劳动仲裁部门会给予极大的支持和帮助,但有人却不懂得依法维权,反而给自己惹来麻烦。近日,在鹿泉打工的一名中年男子,因一时气愤,为讨要工资欠款采取过激违法行为,爬上某工地正在施工的龙门吊。该违法行为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鹿泉警方行政拘留5天。

    7月30日上午8时许,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获鹿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鹿泉区获鹿镇某工地有人爬龙门吊。接到指令后,获鹿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民警在现场发现一名男子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坐在龙门吊顶端,情况危急,同时吸引大量过路群众聚集围观,造成交通严重堵塞。该分局民警一边疏堵交通,一边与该男子进行沟通,稳定其情绪。经过近一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劝说,中年男子终于被安全劝下龙门吊,并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了解,该男子系胡某,向工地负责人讨要10万元工资欠款未果后,未寻求劳动仲裁部门借助法律武器维权,却一气之下采取过激行为,爬上该工地龙门吊,威胁工地负责人付清拖欠工资。胡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

    警方在此特别提醒:因劳资纠纷而采取跳楼、封门或者堵路等行为,属于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秩序,公安部门依法可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当发生劳资纠纷时,当事人应借助法律武器维权,千万不要有过激行为,否则将会因为违法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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