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柏乡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迎宾路与牡丹大街交叉口对一辆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司机身上有股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司机和某某属于酒后驾驶。据和某某说,其前一天夜里在家和朋友喝了点酒,早上虽还有点酒劲,但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出来。面对民警,和某某追悔莫及,当场表示接受处罚。
目前,民警依法对和某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和某某的驾驶证因为记满12分,将由B2驾驶证降级为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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