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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驾照还酒驾 大胆司机被判刑

    □ 本报记者 张乔

    近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并酒后驾车的案件。被告人习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7年9月,家住省会的习某通过路边广告联系假证贩子,支付钱款1500元,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当年10月14日晚,习某同几个朋友吃完晚饭后,酒后驾车沿石家庄市长安区体育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体育北警务站附近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9.4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习某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习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习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法以被告人习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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