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毕丽丽)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衡水市公安机关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不断规范家暴类案件办理处置程序。近日,冀州区公安分局迅速行动,果断出击,依法处置两起家暴案件,将违法行为人黄某某行政拘留,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刑事拘留。
7月12日晚10时许,冀州镇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冀州镇某村赵某某家中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赵某某家中。经调查得知,赵某某与妻子刘某某当晚因琐事发生争吵,赵某某对刘某某大打出手,用手用力扇刘某某的头部、脸部、胸部,导致其头部、胸部等受伤,全身淤青。经鉴定,刘某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与刘某某结婚后,多次对其家庭成员通过辱骂、殴打、威胁等方式实施家庭暴力,情节较重,但其家人一直未曾报警。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18日晚9时许,家住冀州区某小区的黄某某与妻子陈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黄某某气急之下动手扇了陈某某两个耳光,踹其臀部一脚,又用拖鞋拍其后背,致其脸部红肿、胳膊有抓伤。
冀州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后,将黄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黄某某对对妻子实施家暴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冀州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