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志鹏 赵小雨
邯郸市冀南新区东城基村村民马某,因垃圾倾倒问题同邻居郭某发生争执。推搡过程中,马某一把将郭某推倒在地,导致郭某轻伤,被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18年10月17日上午8时许,东城基村的马某下夜班回家,碰到倾倒垃圾的郭某。马某家西侧是垃圾倾倒池,郭某在倾倒过程中,将垃圾撒到垃圾池外,马某看到后心生不满,上前指责郭某。郭某不以为然,双方争论起来。马某气不过,便用力推了郭某一把,郭某身子一歪,一下子坐到地上,无法起身。经鉴定,郭某股骨骨折,属轻伤。
7月12日,马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承办检察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摩擦。发生纠纷时,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能诉诸暴力解决,否则一旦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