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彬)7月23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的4名法官,同时收到了案件原告与被告订制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的崇敬与感激之情。
2012年,40户业主同保定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种种原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期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通过多种途径寻求解决未果,遂诉至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上诉。
今年3月1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受理该系列案件后,了解到该小区有类似情况的业主共计900余户,除已进入审理程序的40户业主外,其他业主也准备提起诉讼。该案涉及业主众多且案件情况复杂,如不能妥善处理,存在后续大规模集体诉讼的可能,具有较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办案法官多次开会讨论,还数次前往实地了解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将案件情况及进展向院领导、市政府进行专项汇报。同时,审判团队同业主代表及其代理律师多次沟通,了解业主诉求,进行调解,并联系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及代理人当面沟通、释法明理。经过10余次沟通、协商、调解,6月17日,40户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均申请撤回上诉、撤回起诉。
7月伊始,40名原告及被告陆续收到了法院经审核同意双方撤回上诉及起诉的裁定。在法院积极协调下,截至目前,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已为业主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