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宝航 左添伟 记者 陈兆扬)7月13日晚8时,沧州市公安巡警支队二大队巡逻车组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市区百合世嘉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据报警人刘某称,他当时正在露天阳台打电话,突然有东西从高空掉下来,紧擦其衣服落在脚边。当时他吓了一跳,手机也被扔出摔坏,后来才发现掉下来的是两袋垃圾。
经现场查看,民警发现垃圾袋里有瓜皮纸屑和破碎的啤酒瓶,还有一张快递单。民警根据快递单上的信息联系到了程某。程某承认垃圾是她扔的。她说因为电梯维修,她又住在14楼,不想走楼梯下楼扔垃圾,就将垃圾从窗口扔了下去。
民警对程某讲述了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程某向报警人承认错误、真诚道歉,并同意赔偿刘某手机的损失,刘某称不再追究其责任。
民警在此提醒,高空抛物既不文明,也不道德,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甚至生命安全。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