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交警大队南辛店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接到查缉布控系统预警,一辆报废车即将通过检查站。交警迅速行动,成功将该报废车拦截。
经核查,该车在2018年7月就已经达到报废年限,最后一次年审时间为2015年7月。目前,该车驾驶人已被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车辆已移交报废公司处理。
交警提醒,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希望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出行。 霍群丽 郭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