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把总书记的具体要求融入检察工作中,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执法为民,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力促进了全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建设发展。
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全院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推手。冀州区检察院以“我们的河北、我们的衡水、我们的冀州、我们的家、我们的父老乡亲”的情怀开展检察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历史文化、红色党建文化传统,抓班子、带队伍、精业务、重实效,让冀州检察文明之花盛开,成为引领全区、全市的精神文明典范。连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冀州区检察院还将“环境文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之一,与全区环境建设融合,先后以迎接河北省首届园林博览会和衡水市首届旅发大会为契机,积极开展机关庭院建设,在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打造“花园式”文明庭院单位。
党建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更是引领、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保障,是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冀州区检察院坚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警醒自我、忠诚履职”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等,通过一系列活动,让干警的精神得到了升华,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都得到大大的加强。
以教育引导推进检察人员学习工作化。开展了学习全国劳动模范吴殿华先进事迹活动;邀请开国上将李克农之孙李凯城大校讲述“坚定党的信仰”报告会;举办身边的人讲述身边的事,身边事感化身边人主题演讲比赛;开展了“扶贫济困、春雨行动、驻村帮扶、资助留守儿童、慰问困难户、为灾区捐款、助力马拉松志愿服务”等一系列爱心活动。通过不同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文明素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正能量,树立了良好的检察新形象。
履行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本质要求。冀州区检察院创建“温情控申”,打造“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模式;以“星星未检团队”为平台,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率先引入司法社工,联合学校共建挽救青少年教育基地;建立涉黑恶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办案机制,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先进科技助力提升检察业务品质,成效卓著。
着力打造冀州检察文化品牌,逐步形成和完善具有冀州特色的检察文化建设体系。打造了标准化管理6A档案室;成功承办了第十九届全国检察文学笔会;建成检察文化长廊、院史馆、荣誉室、新媒体中心等文体场所,利用重要节日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等,让文明建设蔚然成风。成立“星星未检宣讲团”,“木兰有约大讲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街道,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让法治精神深入每一位群众心中;成立文明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定期开展“交通劝导”“帮扶结对”等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积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刘延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