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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肇事后逃逸 办案民警千里追捕

    □ 本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陈海林 吴凡

    6月23日凌晨2时57分,沧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市海河路与朝阳大道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男子驾驶摩托车将一名孕妇撞倒后驾车逃逸。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查。

    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有一双遗落的拖鞋和部分车辆碎片,判定现场情况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而此时,被撞孕妇已被送往医院。事故中队立即启动相关处置预案,对此案展开调查。

    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民警确定事故发生时间为6月23日2时53分,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摩托车。但由于肇事摩托车无号牌,民警无法查询到车主信息。于是,办案民警连夜调取了周边路口的监控视频,通过细致排查,获悉了嫌疑人的面部特征,且其面部有明显受伤流血的痕迹。交警一大队迅速通过微信、微博、报纸等媒体途径将嫌疑人信息公布于众,并发布悬赏通告。

    悬赏通告刊登后,交警一大队陆续收到了一些群众提供的线索,但经核实后均为无效信息。对此,事故中队兵分三路:一路继续负责调取当天事故路段周边监控;二路负责复勘事故现场;三路将嫌疑人图像带去省公安厅进行信息比对。

    经过连续几个昼夜的不懈努力,一路民警终于在事故现场沿线搜寻到嫌疑人擦除血迹后抛掉的纸巾;通过仔细查看沿途监控,另一路民警发现了嫌疑人在逃逸途中将外套脱下,试图掩盖事实真相的视频。而去省公安厅调取信息的民警也查找到犯罪嫌疑人系曹某。

    办案民警迅速对曹某展开侦查。

    经查证,办案民警发现,事故发生后,曹某驾驶中型货车于当天晚上逃离沧州,去了辽宁锦州。7月1日,办案民警火速赶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进行摸排调查。在走访了附近5个村庄后,终于在当天20时发现了曹某驾驶的中型货车,但此时曹某并不在车内。为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决定在附近蹲守,同时,请求松山交警大队和松山派出所警力支援。7月2日上午8时许,曹某终于出现了,办案民警立即冲上前去将其抓获。

    经审讯,曹某很快供述了其于6月23日凌晨驾车将他人撞伤后逃逸的事实。

    曹某交代,他是河南人,平日靠养蜂为生。6月23日凌晨2点53分,他去沧州火车站接儿子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曹某是流动放蜂,无固定居所,加之原本就计划于23日赶往辽宁锦州放蜂。所以,发生事故后,曹某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收拾好行囊逃离沧州。却不想,法网恢恢,还是没能逃掉。

    7月3日,孕妇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7日,曹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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