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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治理 “隔夜酒”酒驾
一名驾驶人被记12分

    本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霍勇)7月15日一早,邢台市桥东交警一大队利用早高峰时段检查机动车驾驶员“隔夜酒”酒驾,一名驾驶人被查处,驾照被记12分。

    7月15日上午,该大队民警在维护正常通行秩序的同时,利用早高峰时段,针对机动车驾驶人“隔夜酒”酒驾开展专项排查治理。7时45分,在岗区西口,一辆银灰色轿车由西向东驶入机动车导向车道,民警李红江、张鑫随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驾快速测试,后又经进一步检测,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经询问,该驾驶人承认是头天晚上过量饮酒,原以为经过一晚上时间,开车会没事了。被民警查处后,驾驶人王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深悔开车上路。民警依照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王某做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示:第二天需要驾车的,头天晚上最好不要饮酒,以免被“隔夜酒”酒驾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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