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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鹏飞)7月1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桥东区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案件。该案开庭全程仅10分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诉讼效率。
7月10日,桥东区检察院就被告人程某犯盗窃罪一案依法向桥东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桥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决定启动刑事速裁程序。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法官依法向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直接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公诉人意见,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图为开庭时的情景。
本报记者 梁燕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