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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杨雪永)7月10日,由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史某某、曹某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盗窃、寻衅滋事案在行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褚士彬带领4名公诉人组成公诉团队,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行唐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勇担任审判长主审。庭审历时12小时,在检察机关指控的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8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据悉,2014年至2017年,以被告人张某某为纠集者,以被告人史某某、曹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经常纠集一起,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行唐县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件受理后,褚士彬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黑恶案、大要案的办案要求,主动承办,第一时间审查案卷、了解案情,在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依法从快提起公诉。庭审现场,褚士彬带队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进行法庭辩论,庭审中指控讯问逻辑缜密,示证质证有条不紊,发表意见有理有据,庭审取得预期效果。
省司法厅、北京律协、行唐县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县扫黑办、司法局等相关公职人员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