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13时18分,张家口市交警支队宣化一大队民警在宣化区清远路昌平桥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越野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测试,确认驾驶人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2.2mg/100ml,为饮酒驾驶。经上网查询,张某在今年3月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为二次酒驾。
宣化一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张某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并对其行政拘留14日。 赵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