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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法院首审企业破产清算案
一“僵尸企业”被清理

    本报讯 (范二虎)6月21日,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某钢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审计、造价鉴定、评估机构、职工代表、矿区政府代表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此案是矿区法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审理的第一例破产清算案件。

    2019年4月17日,申请人张某以债务人某钢铁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矿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矿区法院于2019年4月29日裁定受理。

    经查,截至2019年4月29日,债务人某钢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1.60万余元,负债总额为7.57亿多元,资产负债率为1819.62%,其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矿区法院依法宣告某钢铁有限公司破产。合议庭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随后,管理人通报了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关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初查报告等事项,并就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内容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并获得通过。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为案件的破产清算工作继续推进打开了良好局面,下一步,矿区法院将继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僵尸企业”,精准识别,分类施策,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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