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收了8万元彩礼,晚上突然取消婚约,彩礼却一分不退。法院执行避而不见,法官果断出招——
□ 本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孙华卫
“太感谢了,8万多元的血汗钱,一分也没少,全部给追回来了!” 6月19日,在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千斤沟镇的张某拉着办案法官的手,连连致谢。
2018年,家住内蒙古自治区的张某经阳原县冀某介绍,与阳原县女子武某相亲成功。订婚当天中午,张某给武某8万元彩礼钱,然而当天晚上,武某以无法接受随同张某去内蒙古生活为借口,取消婚约,但拒绝归还彩礼钱。张某报警,但事情仍然没有处理结果。张某最后将女子武某、介绍人冀某诉至阳原县法院。此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武某归还张某彩礼8万元,冀某归还张某婚姻介绍费4000元。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始终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之初,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每次接到电话传讯,武某均称自己在浙江省海宁市做皮毛生意,没有时间回来;冀某则称自己在北京打工,没钱还款。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无法确定被执行人的准确行踪,只能采取短信送达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不间断地对两名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进行调查。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一个银行账号的存款超过100元。于是,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展开了相关线下财产调查。经查,被执行人武某名下有某花园小区房产一套。
然而该套房产价值远远超过申请标的,如超标查封、拍卖这套房产将侵害被执行人的权益,可不处置则会侵害申请人的利益。后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先采取查封措施。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依照申请人申请,陆续对被执行人武某、冀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依法将武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心存侥幸的武某联系了房产中介,欲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出售,携款躲避执行。由于武某开出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很快有人接手,并收取了买方3万元定金。但当双方来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发现,这套房产已经被法院办理了查封登记,在查封期间不可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这时,武某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如果毁约,将返还买方6万元。6月13日,武某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请求解除查封。法院在冻结了买方打款银行账号,房产中介履行了担保手续后,解封了此房产。该房产交易完毕后,武某将84000元执行款如数打入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