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民警在对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魏某仅持有C1驾驶证,并确认该车超载100%。同时,民警还发现该车从未上过号牌,是套牌车。
目前,民警已对魏某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车型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其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100%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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