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爱军 孙淑萍)5月23日,迁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报警称,东莲花院乡某村路口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曹某是名女性,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曹某支支吾吾。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民警未发现曹某的驾驶证信息,其行为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