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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 自食恶果
——乐亭警方破获虚假诉讼案始末

    □ 刘如涛

    日前,乐亭警方破获了该县首例虚假诉讼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农民、注册建造师和律师。他们恶意串通,虚假诉讼,逾越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近日,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已就此案件提起公诉。

    频收诉状  蹊跷

    2018年8月,乐亭县振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振兴公司)先后收到4份发自滦县法院的应诉通知和民事起诉状(副本),其主要内容是:要求该公司支付给艾某军、王某山分包工程人工费分别为385000元和423600元;要求该公司支付给李某勋、王某方分包工程材料费分别为485000元和583000元,总计为187.66万元。起诉状还请求判令被告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原告支付利息至实际给付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面对起诉状上一笔笔拖欠的款项,一时间公司上下一片哗然。王小宽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他对起诉状上“艾某军”这个名字还有一些印象。那是2011年5月24日,公司曾与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两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地在滦县东海特钢院内。艾某军当时是公司聘任的注册建造师,合同又是他使用公司的资质签订的,公司授权他为项目经理。分包工程交付结算后,公司扣除了1%的管理费,其余所有工程款均打入了艾某军的账上,没有任何拖欠款项。

    面对无稽之谈的诉讼,公司沉着应对,一方面去滦县法院应诉,另一方面到乐亭公安局报案。

    炮制诉讼  荒唐

    乐亭警方高度重视,旋即立案,由经侦大队组织警力侦查。 经过办案民警紧锣密鼓地调查取证,一起精心策划、蓄意炮制的虚假诉讼案,很快露出“庐山真面目”。嫌疑人艾某军、艾某生、姚某国、艾某平、王某山、李某勋、王某方7人均落入法网。

    艾某军,案发时为振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聘任的注册建造师。艾某生,王滩镇某村农民,与艾某军为叔侄关系。姚某国,唐山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艾某平、王某山、李某勋、王某方均是农民。

    据艾某生供述,艾某军在分包上述工程时,曾从他手里拿了150万元,这些钱有自己的,也有他担保向别人借用的。

    2017年7月,艾某军借艾某生的钱尚未还清。艾某生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叔侄俩恶意串通后,艾某军私下以公司的名义,虚构事实,为艾某平、王某山、李某勋、王某方开具了4份欠条。

    艾某生拿到欠条后,找到律师姚某国咨询打官司事宜。一天一大早,艾某生约好艾某平、艾某山、李某勋、王某方,由艾某生驾驶,一行5人乘车来到唐山姚某国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姚某国将制作的一揽子司法文书拿出来,其中包括授权委托书、起诉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和协议书。除协议书外,艾某平等4人均在这些司法文书上签了字。协议书标明:官司胜诉后,每个起诉人把法院打在各自账号上的款全部转交给艾某生。据姚某国供述,这份协议书是艾文生授意让他起草的。

    自食恶果  必然

    姚某国收取了代理费后,紧接着到滦县法院立案。

    接下来,艾某军、艾某生等粉墨登场,庭上庭下,来去匆匆,他们掩饰真相,以假乱真。

    滦县法院受理的这4起民事诉讼案子,振兴公司对其中李某勋、王某方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滦县法院研究后转至乐亭县人民法院。法庭上,王某方按艾某军的授意,编造谎言,做虚假陈述。

    滦县法院最早审理的是艾某平案。法庭上艾某平无中生有说,他组织人员进特钢工地承接钢筋制作,人工费每人每天300元,一直到工程结束,振兴公司共拖欠人工费385000元,之后他多次催要无果。

    假的就是假的。随着乐亭警方迅速介入、案件成功侦破,民事案件演绎成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角色也瞬间转换,原告变成被告人。他们不仅没有捞到任何好处,反而深陷囹圄。

    几人自编自导的一场虚假诉讼黯然落幕,他们的不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浪费了司法资源,妨碍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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