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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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全省51项问题完成整改或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本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从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省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截至4月底,全省有51项问题完成整改或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我省的472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4719件,正在整改2件。

    2018年10月,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成立了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我省要求各市、雄安新区以及相关省直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省上下建立健全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在此过程中,我省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督导督办。强化整改日常督导、集中督察和个案督办。同时,严格销号确认,确保整改落地。我省建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验收销号制度,明确了销号确认的责任主体、验收标准、工作程序、审核步骤和五级签字要求,确保每项整改工作扎实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认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省直督导单位做好验收销号,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归档一个,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同时,我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整改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解决,总结整改成效和规律性认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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