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小林)5月17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司法部日前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确定13个省(市)和5个国务院部门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河北省在列,旨在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根据工作方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试点地区、部门确定试点单位,并选取有代表性的证明事项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要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不断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