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5月15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惠宇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海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山市丰南区惠宇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2民初5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唐山市丰南区惠宇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中海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57631003元,并以5763100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4年2月3日起至全部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859.47元,由被告唐山市丰南区惠宇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送达判决书公告费(按实际发生数额确定)由唐山市丰南区惠宇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市北大医药有限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中瑞担保有限公司、唐山亚联投资有限公司、唐山亚联实业有限公司、郑玉刚、韩灵芝、刘薇、朱庆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诉被告唐山市北大医药有限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中瑞担保有限公司、唐山亚联投资有限公司、唐山亚联实业有限公司、郑玉刚、韩灵芝、刘薇、朱庆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2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唐山市北大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借款本金29955000元及利息1360591.38元,并自2016年12月21日起,以2995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28给付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河北融投担保集团中瑞担保有限公司、唐山亚联投资有限公司、唐山亚联实业有限公司、郑玉刚、韩灵芝、刘薇、朱庆生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唐山市北大医药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9138.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唐山市北大医药有限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中瑞担保有限公司、唐山亚联投资有限公司、唐山亚联实业有限公司、郑玉刚、韩灵芝、刘薇、朱庆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易县阳谷庄村扶贫互助协会在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开户许可证(正本)不慎丢失,核准号为J1353000648301,账号为221000122000066755,开户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特此声明。

    金尧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05803,特此声明。

    梁永利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06566,特此声明。

分享到: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