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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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提速依法行政
近3000平方米被污坑塘得以治理

    本报讯 (王东兴)近期,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高效办理了一起环保类公益诉讼监督案,仅用18天时间,促成辖区小王庄镇小于庄村南被污染的近3000平方米坑塘得以治理,有效改善了周边群众的生活质量。

    运河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履职中发现,小于庄村南面积近3000平方米的坑塘,水面一半被垃圾掩盖,飘满塑料垃圾,未掩盖部分水体呈黑褐色,气味刺鼻,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质量。区检察院迅即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经查,坑塘垃圾为小于庄内一承包某小区生活垃圾清理工作租户长期非法倾倒形成,小王庄镇政府对辖区乡村坑塘垃圾倾倒问题负直接责任。区检察院遂依法向小王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督促污染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对污染单位或个人作出相应处罚。经过治理,共清理打捞生活垃圾130余立方米,昔日被垃圾掩盖的坑塘生态现已基本恢复。

    据悉,这是运河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该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相继开展了“护航蓝天碧水净土检察公益诉讼”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两个专项活动,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0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0份,最大程度减少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损害。

    该院还在违建“大棚房”清理拆迁专项活动中,对违法占地问题严重的七个城郊村立案监督12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共督促依法拆除违建“大棚房”9处447栋,涉及的违法占用耕地338.57亩得以全部复耕;针对南运河河道两岸滩地及堤顶内违章建筑,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8份,涉案总占地面积96821平方米;针对外卖平台对入网餐饮审核不严,50家入网餐饮单位中公示图片模糊不清、辨识度低等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辖区网络外卖平台在线商家1514家全部整改到位。

    目前,运河区检察院正在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监督活动”,“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也在继续开展,干警们深入基层一线,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运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刚表示,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系制度,采用“大众化”的宣传方式,深入社区、街道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既能多渠道获得案件线索,同时又能扩大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提升广大群众维护公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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