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5月15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提示
近期谨慎食用海虹以防中毒

    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我省一些地方近日发生了多起因食用海虹引发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事件。5月13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海虹的食品安全预警与提示,提醒公众近期谨慎食用海虹,以防中毒。

    海虹又称青口、淡菜,学名叫贻贝,是一种双壳类软体动物,壳黑褐色,本身无毒,麻痹性贝类毒素一般通过摄食有毒单胞藻在体内富集积蓄形成,通常在4至5月份毒素含量达到最高。此类中毒会导致人出现四肢肌肉麻痹、头痛恶心、流涎发烧、皮疹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

    为预防中毒事件再次发生,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各食品经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停止采购、加工、销售来自赤潮地区的海虹。建议沿海地区居民近期不要采集、买卖、食用海虹,在食用其它贝类时,一定要去除内脏后食用,一次不宜食用过多。如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绞痛、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送医救治。

分享到: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