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微
与《法院周刊》结缘,得从2017年的仲夏说起。在龙凤湖法官学院参加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培训班时,十分有幸聆听了杨相民老师的授课,第一次近距离了解周刊。
真正走近周刊却是在此后的三个月。我单位有一名执行法官,秉着什么药方管用下什么药、什么方法奏效用什么招的理念,优化执行措施,经做大量查控工作,又行程数千里,促使一起标的额30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执结。得到结案线索时,我第一时间和河北法治报社的记者、编辑取得联系,并在他们的悉心指导下对素材进行整理,很快《实干苦干加巧干破解执行难》一文见报。
文章见报是对一名写手最好的鼓励。欣喜之下,又接二连三地向周刊投稿,先后刊登了《晋州市委书记挂帅“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指挥》《二十年的土地纠纷终于解决了》等近二十篇稿件,社会反响十分强烈。
去年9月,一位花甲老人手持一份《法院周刊》找到我,颤巍巍地说,两年前,因家里有啰嗦事,所以特意让子女订了《河北法治报》,想看看有什么相关例子学习学习,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数年如一日,《河北法治报》成了老人生活的必读物。在报纸上,老人经常看到晋州法院的报道,每每看到都很激动。老人说:“晋州法院的执行工作做得好啊!”听了老人的一番话,我心里很暖。
其实,法院审理的每一起案件背后都隐含着一个故事,作为写手,我有时真想有三头六臂,好有时间去整理那些感人的故事,并借助《法院周刊》这个平台,让老百姓在故事中感受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周刊也有柔情的一面。春天来了,草长莺飞,百花齐放,编辑发出征稿邀请,于是有了《杏子花开》《又是春花烂漫时》;节日交替,阴晴圆缺,周刊也会辟出一角天地,让写手们尽情抒发情感,回忆、怀念、寄语,于是有了《高洁》《爬山》和《我的父亲母亲》等充满柔情的作品。偶尔的点缀,让紧张的工作和心情舒缓了许多。
在《法院周刊》创刊100期之际,衷心祝愿周刊越办越好、越走越远,走到法院人的心坎上,融入老百姓的日子里。
(作者单位:晋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