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刚
作为《法院周刊》的铁杆粉丝,我除了关注每一期刊发的内容外,偶尔也会在周刊上刊登一些有关宣传法院工作的“豆腐块”。每次刊稿后,都沾沾自喜好几天,很有“成就感”。在周刊这个大平台的磨砺下,我刊登在周刊上的稿子越来越多,不知不觉融入了这个“大家庭”,同时也记录着自己在新闻写作上的成长历程。恰逢《法院周刊》创刊100期之际,我把自己与周刊共同成长的几个故事与大家一起分享。
记得第一次在周刊登稿,是我在城关法庭调研时听到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案例。说的是孙某酒后在一洗浴中心泡澡睡着了,洗浴中心在加热水过程中无人值守,造成孙某被逐渐加热的水烫伤,上演了一场真人版的“温水煮青蛙”惨剧。后孙某诉至法院,法院办案人员努力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这件案子比较有特点,又具有教育意义,在周刊记者编辑的多次帮助修改下见诸报端,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之后,很多有教育意义的宣传稿件、真实案例被搬上周刊。很多次,发稿前后,主动征求和听取编辑部杨相民主任的意见,杨主任总是不厌其烦地指导我修改稿件,并鼓励我多写、多练,还经常与我沟通、探讨深入挖掘新闻线索的方法,鼓励我不断写出更好的作品来。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篇消息《巡回法庭的审判车开进村里》,并配发了一张照片。照片是我拍的开庭时巡回审判车旁的法警,看上去法庭虽然开在村子里,却不失庄重和威严。杨主任回复我:“李刚,这篇报道的照片角度选得好!”说真的,虽然是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我自信满满,工作热情高涨。
为了写好一名基层法庭的庭长,杨相民主任先后四次奔赴我院的磁山法庭,分别采访案件当事人、周边群众和驻地企业负责人等,一次次采访、一遍遍聆听,力求做到真情实感,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周刊记者李胜男在一次采访“邯郸爱心社”的活动中,跟随“邯郸爱心社”的成员,深入广平县东关村,看望、资助因一起抢劫杀人案件失去父亲、母亲又因车祸去世的姐弟三人,写下了《爱心汇聚 点燃希望》,呼唤更多的人加入献爱心的行列……这一件件、一桩桩、一幕幕,让我见证了《法院周刊》记者们踏实严谨的工作态度、敬业奉献的工作作风。潜移默化之下,我学到了很多知识,逐渐成长起来。
值此《法院周刊》创刊100期之际,我衷心祝愿这个“大家庭”越来越好,给老百姓讲述更多的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弘扬法院正能量,引领更多的人知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作者单位:武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