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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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发布
我省法院办理的一案件成功入选

    本报讯 (马红娟)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等单位发布第十四届(2018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我省法院办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之前,该案还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8年十大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公司)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且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被海港区原环境保护局分四次罚款共计1289万元。2016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提起本案诉讼后,方圆公司缴纳行政罚款共计1281万元,并加快了脱硝脱硫除尘改造提升进程,于2016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于2016年6月、2017年6月取得《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2016年12月,方圆公司再次投入1965万元,增设脱硝脱硫除尘备用设备一套。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方圆公司因排放大气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数额及采取替代修复措施修复被污染的大气环境所需费用进行鉴定。按照虚拟治理成本法,将方圆公司自行政处罚认定损害发生之日至环保达标之日造成的环境损害数额评估为154.96万元。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起诉后,方圆公司积极投入,加快治理污染设备的更新改造,诉讼过程中经环保验收已达标排放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其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已经停止。方圆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应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方圆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的损失154.96万元,分三期支付至秦皇岛市专项资金账户,(下转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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