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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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吧内见财起意 偷拿他人手机触刑律

    □ 本报记者 张乔

    “90后”的苗某在理发行业干了多年,本可以靠手艺“吃饭”的他,却吃上了“牢饭”。因为他见财起意,偷了人家一部手机。

    单亲家庭长大的苗某,小学毕业后开始学习理发,手艺学成后,先后辗转北京、哈尔滨、桂林等多地打工。2018年10月底,苗某来到石家庄找工作,因为没有住处,便在某网吧通宵上网。午夜时分,他突然发现旁边上网的梁某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顿时心生歹念,将梁某放在桌上充电的手机盗走了。随后,苗某以200多元的价格将手机转卖。梁某醒来后发现手机丢失,急忙查看网吧监控录像并报警。随后警方在另一家网吧将苗某抓获。到案后,苗某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被盗物品已经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苗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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