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艳静
本报记者 陈兆扬
近日,家住任丘市吕公堡镇某村的崔某某来到辖区吕公堡人民法庭,向冯某某交付了5.9万元货款,冯某某为其出具收据。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庭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画上圆满的句号。
冯某某原在吕公堡某村经营印刷用品。崔某某和郑某某本系合伙关系,二人从冯某某处购买印刷材料,后因经营不善生意持续亏损,致使资金无法回笼,无力偿还所欠冯某某货款5.9万元。2018年2月14日,崔某某、郑某某为冯某某出具欠条一张,对还款日期进行了约定,但之后经冯某某多次催要,崔、郑二人始终不能偿还欠款。今年1月22日,几经催要无果的冯某某将二人起诉。吕公堡法庭工作人员收到起诉状,在详细询问事情经过后做了接待笔录,决定先做庭前调解。很快,这起纠纷便被提上法庭工作日程。
2月5日上午,吕公堡法庭工作人员分别到崔某某和郑某某家中,面对面背对背做其思想工作,详细为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履行法定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崔某某和郑某某表示并非不想偿还欠款,确实是没有财产用来偿还。对此,法庭工作人员并没有放弃,而是塌下心来,设身处地地和他们共同想办法、出方案。经反复商议,崔某某、郑某某表示,厂子里有部分设备可以出售,但因二人投资之初股份数额不同,在出售价格上二人出现分歧,致使刚刚出现的转机再度出现问题。
既然有希望,那办法总比困难多。在之后的近一个月里,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将崔某某和郑某某叫到法庭,或者去其家中,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并想出五六条方案一一与崔、郑二人分析选择,最终找到了二人都能接受的方法。
近日,在吕公堡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双方签订了协议,崔某某和郑某某还清所欠货款5.9万元。对这一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